6月25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与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工商协同营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河北烟草培训中心举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总经理施超,河北省局(公司)总经理滑福生共同签署了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加强工商协同营销,全面加强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卷烟品牌在河北市场的培育和维护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重点品牌的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互动互信、资源共享、效率责任的原则,双方确定了2009—2011年上海烟草(集团)公司重点卷烟品牌在河北市场的品牌发展规划,并明确了市场跟踪、销售策略、订单获取、市场服务、宣传推广、信息交互等多项协同营销措施。双方成立了战略合作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协同营销工作,为协议的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施超在签约仪式上就沪冀烟草工商协同营销战略合作关系框架下工商双方的合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交流与沟通,利用多种形式,拓宽沟通渠道,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二是进一步发挥好两地工商营销资源的互补优势,实现品牌和市场的强强联合,持续推进和加强战略合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对市场零售终端和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并作为新形势下工商协同营销的当务之急和长远重点。
滑福生在讲话中指出,冀沪工商协同营销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大品牌战略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提高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水平的必然选择,是深入推进工商协同营销的内在需要,事关双方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要积极构建战略协同、信息共享、货源保障、品牌培育、组织人员对接等机制。滑福生强调,要突出做好作为全国重点骨干品牌的沪属重点品牌的市场培育和品牌维护工作,保持销量稳定增长和市场份额不断提高,重点做好“中华”卷烟的市场维护工作,着力做好“红双喜”、“中南海”品牌的市场培育和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各项要求,力争使双方协作机制成为工商协同营销的典范。
签约仪式上,河北省局(公司)副总经理钱江宣读了《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与河北省烟草公司关于加强工商协同营销的战略合作协议》;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秀明介绍了协同营销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河北省局(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市局(公司)经理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