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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  时间:2008-08-01 14:57:37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二○○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烟发【2007】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实际,确定2007年公司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中烟工业公司2007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烟草行业和工业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围绕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为实现江苏烟草工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做好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要通过重点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宪法规定、国家法律、专卖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通过重点学习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通过重点学习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最新政策规定,特别是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增强规范管理能力。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国家新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专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公司法、会计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把握市场规律,掌握竞争主动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员工权益。

三、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等制度。做到至少“三个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法律学习内容。每年公司、各卷烟厂、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对全体职工至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要严格依据预算、薪酬、投资管理三大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依法决策。要落实完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公司或直属公司自行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内容是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卖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在活动中要紧扣主题,开展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发放资料等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活动。配合“12·4”法制宣传日、“6·29”烟草专卖法公布纪念日等重大法律宣传活动,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全面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总体水平。“依法治企”、“规范管理”、“守法经营”总体水平的提高,是以经济工作为主的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依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开展“两项检查”工作,加强对“两烟”生产经营、工程投资项目、大宗物资和烟机零配件采购、广告宣传活动以及资金的管理监督;坚持按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既定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对于生产经营业务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到法律前置把关。建立决策的程序化、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工作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的订立、审核、变更、履行、保管等管理制度;加强运用法律、审计等手段实现调控监督,防范风险。

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素质。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实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明确法律工作职能部门,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能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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