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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烟工业系统2007年度“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08-08-01 14:58:21

 

    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第一年,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根据国家局及江苏省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烟草工业系统实际,对全系统2007年度普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习内容及重点:

    2007年度普法教育应在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学习《宪法》、《合同法》、《会计法》、《烟草专卖法》等通用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从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为加强烟草行业管理工作服务角度出发,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和与烟草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普法资料的宣传学习工作,切实提高烟草工业企业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法治管理水平。

二、工作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普法实际和工作需要,以个人、集体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一)自学。每位在岗职工年度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在鼓励职工个人加强业余自学的同时,应以班组、科室为单位,利用例会、板报、业务学习等活动时机,结合生产经营实践,积极开展岗位法律知识集体自学。对此,各单位应予以教材等条件支持,并注重督促检查。

(二)讲座。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可邀请法制工作部门的领导和其他法律方面的专家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

(三)培训。各直属企业可举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法律知识培训班或在干部职工上岗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增加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四)活动。普法活动应面向行业和社会。在行业内部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多侧面的学法用法活动,要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竞赛;同时要认真参与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社会宣传活动,做好具体组织和安排工作,并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

三、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各直属企业要建立健全普法领导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企业的普法工作。尚未确定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成员的,要尽快落实。

(二)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把普法学习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依据之一,以保证规划的落实。

(三)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制宣传资料的订购及普法活动开展。普法教育经费应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四、抓好试点,培训骨干,广泛宣传

(一)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省公司拟选择确定全系统“五五”普法点上单位,并将适时安排全系统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和互查活动。各直属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普法典型的扶植和经验推广工作,对本企业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

(二)分级负责,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采取送出去参加省内、地方法制培训和请专家讲课、自办培训的方式培训法制宣传骨干,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

(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直属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积极开办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图片展览和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各直属企业要按照江苏中烟工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2007年度普法计划(于2月底前报省局法律与改革部),并以实现本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目标,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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