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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烟工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来源:  时间:2008-08-01 14:59:07

(2006年8月18)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适应全系统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全系统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国烟法[2006]472号)要求,结合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系统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保障和促进全系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系统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大局,适应各企业和广大员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全系统依法治企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各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系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深化改革,服务于做精做强企业,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全体员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员工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员工中教育员工。宣传教育内容要与员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员工喜闻乐见。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服务。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和适应全系统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系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丰富宣传内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形式和手段。

    4、坚持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阶段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通过在全系统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对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提供法律动力和支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烟草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切实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选拔、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开展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宣传和学习《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价格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商标法》、《专利法》、《会计法》、《统计法》、《票据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招标投标法》、《工会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烟草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烟草行业自律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烟草行业实施内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以打击侵害国有资产、扰乱财经秩序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预防和惩治烟草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烟草行业稳定、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平稳和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及《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员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烟草行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要根据国家局确定的依法治理阶段性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贯彻《烟草行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促进全系统法治企业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制部门职能配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全系统、工业公司规章制度,并促进各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如“12.4”宪法宣传学习日、“11.9”消防法律宣传学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全国性活动。策划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方案、内容、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街头宣传等,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的学法用法热情。

三、主要对象和要求:

    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领导干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能力。要结合不同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三)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员工做守法公民、守纪员工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法律和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道德素养。

    (四)面向社会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对烟草依法实行专卖专营管理的法律和行政举措,全面树立烟草行业“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之上”的共同价值观,以及行业企业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国家创税创利、为消费者健康而着力降焦减害等做出成绩。

四、主要形式

    (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决策法治化,建立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实行前置式法律把关。建立健全规范化监督制度和完善守法生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督查力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系统及企业生产经营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考试制度,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带头执行烟草专卖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三)利用网站、报刊、职工园地等载体,采取考试、知识竞赛、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对全体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法律和道德教育。

    (四)利用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契机,结合卷烟产品营销和宣传等活动,向全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五)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6-9月。

各单位要制定规划,召开会议,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10年。

    各企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和制订本单位五年规划或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把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的项目,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确保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组织下,对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准备迎接国家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总结验收。必要时要接受地方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全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日常工作由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保障“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公司和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人事、财务等部门要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共同完成本单位“五五”普法任务。

    (三)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在全系统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试、考核工作,做到奖优惩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分级管理机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体员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制。全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由工业公司承担,副科级以下干部、其它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承担。各单位要结合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干部参加系统内外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根据宣传范围、宣传对象、宣传内容的不同,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内部报刊、内部网络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办公场所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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