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坚报道)为进一步促进物资供应工作上水平,保证烟用辅材迅速、及时地交货,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备货生产,以实际行动参与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月”活动,近期,物资采购中心在信息中心的协助下,对ERP系统中的辅材采购订单内容进行了完善。
在前期ERP使用中,中心发现原有的订单虽有“交货时间”一栏,使用时都是按最早一批货应到货时间填写,分批到货的无法在订单中明确,实际操作时,货物的具体到货都由工厂业务员与供应商电话联系,因此订单中的“交货时间”缺少了法定效力。供应商也往往为了完成规定时间交货而仓促生产,因此一些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对此,物资采购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充分的探讨,决定在保留原有订单各栏目的基础上,增加“订单完成时间”栏目,具体规定订单所涉及货物总量的生产完成时间。而对需分批到货的,在“到货时间”一栏中标注。通过增设“订单完成时间”栏目,明确界定了批次货物具备交货条件的时间和工厂考虑库容和生产安排要求分批到货的时间,从而增加了辅材采购订单的严肃性。与此同时,中心明确告知供应商订单完成时间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对他们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考核中。
此次辅材采购订单内容的完善是采购中心“物资保障上水平”工作的一个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物资采购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ERP平台的优势,规范采购操作各流程和环节,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促进中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