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调味电子烟” 让青少年远离戕害

点击率: 时间: 2022-06-01 14:39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这也意味着,水果等口味电子烟于今年5月1日起退出市场。

近年来,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在青少年群体中呈明显上升趋势,相关部门多次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中国新闻网记者调查发现,相较于相关部门此前提出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等规定,此次宣布禁售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令很多电子烟企业甚至消费者不解。

相关专家早已明确表示,从本质上看,电子烟就是烟,只要吸入,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然而一些电子烟商家在推广产品时,往往避而不谈其危害,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甚至有意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潮流、时尚的代表。其实,在电子烟中添加水果、花香、薄荷等味道,正是为了迎合年轻群体的口味需求,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现实中,调味电子烟的受众大多是青年及女性消费人群,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可见,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的规定,能够大大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对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大有裨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各大电子烟生产企业、经销机构应该恪守社会良知、严守法律底线,切莫贪一时之利而无视广大青少年的健康;相关执法部门也要强化监管,堵住不良商家“钻空子”“躲猫猫”的漏洞。唯有落实到位,才能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的戕害。

来源:光明网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06-3号
客服电话:
400-928-9918
电子传真:
025-58590517
版权所有: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苏ICP备07025699号-1 
        此网站为唯一官网,请注意识别!
谢绝18岁以下未成年访问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5 14:13:54